各市州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确定我省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省份。为深入推进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完成环保部的试点任务,结合目前我省监理能力状况及监理任务要求,暂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的监理单位条件为具备环评资质和3名及以上经环保部环境监理培训合格人员。经申报和核实,以下单位符合条件(排名不分先后),可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怀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电力公司试验研究院
以上各环境监理单位应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环发〔2011〕29号)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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