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 政府和居民共进是关键
垃圾分类在推行了14年后依然效果不佳,这也说明现行的垃圾分类推行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一个就是政府重视度和措施的力度不够,上海推行了垃圾分类处罚措施,对于垃圾分类效果不好的进行罚款的处罚,但是至今仍只是停留在制度成面没有真正的做到处罚的实施。而反观日本的垃圾分类,在中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列入教课书的范畴。这样从小就培养了一种垃圾分类的良好精神,也培养了垃圾分类的必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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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废弃物处理法》规定,那些随意丢弃垃圾的人,轻则罚款30万日元(人民币2.1万元),重则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1000万日元(人民币约合71万元)的罚款。最高的惩罚是"废弃物非法投放罪",也就是不按规定将垃圾偷偷掩埋或丢弃,这种行为除了被处以5年以下徒刑外,还会被罚最高1亿日元(人民币约合71万元)。
日本当地还会积极引导垃圾分类,在横滨市向市民发放了一本27页的垃圾分类手册,其重点部分的详细说明多达518条。在政府严格规定的法律下,积极引导的措施下和居民逐渐提高的环保意识下,日本的垃圾分类做到了极致。在日本街头几乎看不到垃圾箱的身影,也没有必要设置清洁工,因为大家都会把垃圾带回家里进行分类处理。
第二个就是居民分类意识需要不断的加强,现在一些小区的垃圾桶被分成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但是居民能够真正做到各归各类不出一点披露还是有点难度,这样一来好多居民由于不知如何分类很容易将垃圾放错。而居民在被问到是否愿意配合垃圾分类时大多数都表示愿意参与垃圾分类,而实际中由于环保意识不强加上后期配套设施的不完善也使得居民懒于将垃圾分类,也不愿意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投放之后混运会大大降低居民分类积极性)。
第三就是配套设施的不完善,在小区实地的采访中发现居民不愿意垃圾分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分好的垃圾会被全部装入同一车中清运走,这样分类好的垃圾就又被混运了完全失去了分类的意义。而且环卫工人也提到现在的收运车都是一辆,采取分运单独收集的垃圾方式的地方也很少,而具备正规的单独处置的垃圾处理场也还不普及。所以垃圾分类并单独处置的方式也很难得到实施。
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围城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是做好垃圾分类不但需要公民的参与同样需要政府的配合。垃圾分类的良好实施首先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方法,严格的执行标准,同样政府需要下大决心积极引导垃圾分类,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并且得到公民的积极参与和良好的配合。这样实现垃圾三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解决垃圾围城之路不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