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3-05-09 21:24 浏览次数:6553
近日,省委书记徐守盛、代省长杜家毫就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积极应对灰霾天气的指示作出批示,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拟出台8项措施,推进灰霾污染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我省是全国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省份,但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尚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虽然近年完善和建立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法规,投入也不断加大,但由于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大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较慢、扬尘污染进一步扩散、煤炭消耗量大等原因,全省大气污染依然严重。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被列入全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三区十群”范畴,近年来灰霾天气加重的趋势较为明显,今年1-3月,已经实施新的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长株潭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标比例仅为30.7%,灰霾防治工作刻不容缓。
对此,省委书记徐守盛作出专题批示: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研究制定过硬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应对,确保治理大气污染、建设绿色湖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据此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于4月26日主持会议,组织省环保、发改、公安等省直相关部门和长株潭三市政府负责人,以及来自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的专家和代表,专题座谈,听取刘尧臣厅长代表省环保厅关于长株潭灰霾天气防治情况汇报,研究和会商灰霾污染的应对措施。会议提出:根据中央相关要求和我省实际,要在继续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的同时,以长株潭为重点,示范引领,面向全省,采取八个方面的措施强力推进灰霾防治。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从长远和根本上消除灰霾污染源头;二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大力实施污染减排;三是发展清洁能源,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四是发展绿色交通,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五是加强城市综合整治,遏制扬尘污染;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七是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公众参与,形成良好氛围;八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县政府统筹负责,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构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议特别强调,要加强区域性灰霾形成原因的分析,除科学分析区域性形成的污染源构成外,还要重点分析其与气候因素、城市建筑物布局以及地理形态相关性分析,环保、气象、城市规划管理和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努力增强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对开展这些工作所必需的如人力、财力投入,财政和人事编制部门要大力支持,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