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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新余垃圾发电项目投入运营

    11月9日,由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00187.SZ)投建的江西省新余市生活垃圾发电厂举行了并网发电仪式。该项目总投资约2.4 亿,于2014年6月开工,是江西省第二家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发电厂,是新余市全国合同环境服务试点的七大重点项目之一,由永清环保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
国家环保部科标司副司长胥树凡指出,新余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并网发电是全国合同环境服务试点的重要成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下一步应在全国范围大力推广。
据了解,新余市生活垃圾发电厂设计焚烧处理规模600吨/日,能满足新余市未来10-15年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保守估计年发电量6800万度,相当于4万户新余居民一年的用电量, 年节约新余市的土地资源为60万平方米,有望成功破解“垃圾围城”问题。
永清集团总裁朱恩惠博士表示,“三年内,永清将实现日处理生活垃圾一万吨,衡阳、长沙等项目都在实施中,另外有几个项目在洽谈。”关于生活垃圾发电技术,永清环保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冯延林介绍,“永清可以实现垃圾焚烧处理产生的废水、废渣、烟气、飞灰,以‘一进四出’方式严格处理,实现废水、废气近零排放。”经过脱硫、过滤等“关口”拦截的烟气,其各项污染物的含量均可达到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环保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排放要求。
此外,市民可以通过厂区电子显示屏和环保网站在线监督垃圾焚烧处理的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各种指标的24 小时监测实时数据。同时厂区还接受公益董事、村民驻厂方代表的第三方监督。
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董晓健表示,垃圾发电厂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减少了填埋对地下水和填埋场周边环境的大气污染,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市容城容和无害化问题,还能充分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到实处,还青山绿水蓝天给人民,助力新余打造绿色产业发展集聚地,谱写绿色崛起新篇章。
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银桥,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谢茂林,湖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尧臣,江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石晶,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市委副书记、市长董晓健等领导以及新余市区县相关领导和永清集团董事长刘正军、集团总裁朱恩惠博士、永清环保副总经理冯延林等200余人出席了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