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明确重点支持内容包括:(一)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二)支持县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三)支持行业或区域统筹整合工程建设项目。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对纳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内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优先给予利率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的相关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
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
县域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要求,现就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四、建立协调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开展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研究,优先选取积极性高、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市场化、可持续的项目包装和融资支持模式,共同培育孵化大型专业化的建设运营主体。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共享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及调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年12月底前将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展表(附件2)分别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
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胡建坤 010—58934706,58933123(传)
国家开发银行行业三部
黄 琼 010—68306870,88308848(传)
附件:1.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
2.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展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22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