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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的固废污染问题

2月21日,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评估会上,省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省直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和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深入探讨,对《实施办法》修正草案进行评估省人大环资委、省司法厅领导到会指导。

“固废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评估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立法专班就修正草案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修改情况作了详细说明汇报。

据了解,《实施办法》自2018年施行以来,为加强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省是“有色金属之乡”,固废污染存量高、增量大,种类多,涉及的方面也多,每年有几十万吨自产固体废物无法得以安全处置,污染防治工作具有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提出许多新规定新要求。修改《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监管,加强处罚,很有必要。

评审专家围绕《实施办法》修正思路是否正确、部门职责权限是否分明、制度机制是否顺畅、主要分歧是否解决以及相关罚则等方面展开评审。大家一致认为,前期调研充分,工作扎实,草案送审稿修改目标明确,修改内容可行。同时,针对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可操作性以及涉及的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理和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等内容进行交流,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谷本华就提高修正质量、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对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修正进度等分别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宇围绕进一步做好草案起草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实施办法》立法修正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在省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的固废污染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修正工作。二要以评估促修正,将评估会意见转化为立法成果,明确修改目标,抓紧时间完善草案条款内容,确保修正草案质量。三要以法规促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实施保障,进一步形成监督执法合力,进一步攻坚防治重点难题,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协同共治,以《实施办法》立法修正提升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