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加快推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2023年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95%
为加快推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四部委近日发布《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探索建立易推广、可复制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模式,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据了解,《方案》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汽车生产企业在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主体作用,围绕工作基础好、覆盖范围广和示范作用大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汽车产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管理制度。目标是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以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明确将以建立回收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等为实施方向,其中回收体系为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对于报废汽车拆解产物进行规模化、规范化及高值化利用,并开展绿色选材、推行绿色采购、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强化绿色生产等系列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关键零部件溯源,制定相关维修、拆解手册,通过信息化平台定期收集报送信息,支持试点考核评估。
据悉,本次试点期限为两年,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汽车产品均包含在试点范围内,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结合优势联合申报,或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联合申报,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