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环境要闻 > 文章查看

省生态环境厅专题调度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专项集中排查整治情况

10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主持召开会议,专题调度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专项集中排查整治情况。

为严格落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加强涉重企业的监管工作,今年5月至9月,省生态环境厅在连续3年组织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共5轮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自查自纠、市州排查、省厅督导帮扶的方式,组织各市州对涉重金属企业开展了2轮环境风险专项集中排查整治,共排查815家,其中在产涉重企业375家,关停和历史遗留企业440家,主要排查环保手续、自我开展监测、污染物排放、环境监管台账、信访投诉、场地调查、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市州上报112家涉重企业存在环保手续不齐全、“三同时”未验收、环保设施不完善、未开展自我监测、雨污分流不彻底、危险废物超期存储、应急预案未修订等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全省立案查处52起,行政处罚25件,罚款金额为386.275万元,移送公安22件,查封扣押1件。

会议指出,我省在涉重企业排查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问题整改,初步形成了治理氛围,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上百年的矿业开发史给生态环境留下了沉重的历史欠账,但我们不能怕遇到问题,不能绕开问题走,而要迎难而上,千方百计解决问题。要从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群众健康的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治理,主动担当,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以滴水穿石的韧劲和踏石留印的狠劲,一件事、一件事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取得成效。

会议要求,要梳理问题,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督办,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当地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加快问题整改。要督促各市州加大对辖区内在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倒逼企业提高环境自主守法意识,推动问题整改。要分类指导,加大帮扶力度,帮助解决问题。相关处室要充分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政策、标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及时消除环境风险。

相关分管厅领导,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